为高质量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杭州、湖州开展“清港巡河”专项检查行动。
杭州
按照杭州市运输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及联合监管机制要求,近日,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暨“清港巡河”行动。
杭州市级运输船舶与港口水污染物防治及联合监管机制于2016年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杭州海事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并于2019年修订。今年设有交通运输局的区县均已联合属地有关部门印发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态势。
成立专项行动联合督查组。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城管局、杭州市经信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属地部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落实落细专项督查。督查组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等方面工作的汇报,重点检查船岸交接落实情况、水污染物处置闭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属地部门监督管理情况等内容,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由属地相应职能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闭环。本次行动共督查7个区县,12个点位(码头9处,船厂2处,锚地1处)。
加强机制引导宣贯。宣贯联合监管机制,强调属地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共同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做好相应监督管理,进一步纵深推进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合力,提升协同能力。
下一步,杭州交通将持续聚焦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工作,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强化联合督查,持续提升杭州航区船舶水污染防治能力。
湖州
近日,湖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联合住建、生态环境、属地乡镇等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清港巡河”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为港口码头持证经营、环保手续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船舶污染防治制度建设、设施维护和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情况,港口扬尘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期间累计出动了执法人员225人次,检查港口企业99家次。
由湖州市交通局牵头,市交通执法队联合市港航中心以及住建、生态环境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区县船舶水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联合检查行动进行巡查督导,并抽查了10家港口企业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处置情况,有效增强各区县“清港巡河”检查行动实效。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时限,及时跟进,实现闭环处置,进一步压实企业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不断提升。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强化了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下阶段湖州市交通执法队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双随机形式,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形成严管态势,确保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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