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会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往上虞区和嵊州市,开展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三部门联合督查,这是今年来开展的第19次联合督查行动。
检查组随机检查了上虞柯桥杨成码头和嵊州市交投港务有限公司,重点对企业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设备配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要求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跟进反馈进展情况。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绍兴辖区内水域水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提升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能力,早在2019年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办法》,明确每季度开展联合监管专项行动不少于1次。
今年以来,绍兴市继续深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内河货船水污染物“先交付、再作业”模式,要求到港船舶先进行污染物交岸,再进行装卸作业,确保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实现内河运输船舶水污染物“零直排”。2023年截至目前,全市通过系统接收船舶垃圾48.67吨,接收船舶生活污水1201.01立方米,接收含油污水29.37立方米。同时加强对码头环保设施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协同做好“船-港-城”全链条监管,全市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率均为99%。
来源: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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