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排污单位,应提交全年年报;
2.持证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排污单位,应提交当季全季度报告。
各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执行(守法)报告信息表载明的执行报告编制内容、编制要求开展填报。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三十七条规定,排污单位存在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节能水处理设备 / 码头小型化污水处理 / 船舶污水接收 / 污水柜
1.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排污单位,应提交全年年报;
2.持证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排污单位,应提交当季全季度报告。
各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执行(守法)报告信息表载明的执行报告编制内容、编制要求开展填报。
节能水处理设备 / 码头小型化污水处理 / 船舶污水接收 / 污水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