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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在全国“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与项目管理培训会上作典型发言

来源:时间:2022-05-07 10:36

为推动“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地,进一步提升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水平,4月27日至28日,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组织召开2022年度第一期“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与项目管理培训会,重点围绕“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讲解规划编制思路要点,介绍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等6个专题。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张波出席开班式并做“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考虑与资金项目管理专题报告,水生态环境司一级巡视员黄小赠作培训会总结发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马青骏,厅水处、科财处、省环科院、省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及水处处长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浙江省、广东省就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作典型发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主要围绕顶层设计、项目管理、指导帮扶等三个方面,介绍了我省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探索和实践,并展示了南湖水生态修复项目、安吉县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等一批优秀案例,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是如何探索实践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好三个“加强”:


01)加强顶层设计,强统筹

坚持问题导向、合理可行、绩效明确、成熟度高16字原则,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储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修订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办法》,规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管理,按照“突出重点、强化引导,奖补结合、注重绩效,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专项资金进行分配和管理,大力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02)加强项目管理,强规范

不断充实项目储备建设。以国家、省、市重要规划要求为指引,统筹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谋划,系统建立项目储备库。建立项目预审筛选机制,定期召开项目申报省级专家评审会,择优向中央项目储备库报送项目,提高项目质量及入库率。不断强化项目管理。成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专班,建立项目推进定期调度机制,挂图作战,每季度开展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跟踪调度,推动项目高质、高效实施。积极强化绩效监管。建立资金项目长效监管机制。实施事前、事中、事后项目全周期的绩效评价机制。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和监督检查自查工作,积极推进检查自查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03)加强指导帮扶,强落实

加强项目谋划指导。鼓励各地将中央水资金项目申报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进行充分衔接,提前部署安排,落实项目成熟度要求。及时将最新的入库指南内容进行摘要整理,通过厅官微图文并茂开展推送宣贯。定期组织召开培训会,邀请部、省专家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项目谋划与申报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专题解读和指导培训。加强部门联合协同。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联合省财政厅启动“党建引领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奋进年”活动,以党建为抓手,联合开展“三服务”活动,赴基层解决中央资金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存在的盲点、堵点。强化考核引导作用。将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及项目实施情况纳入“五水共治”考核评价,以考核指挥棒引导各市不断加强项目谋划与实施,形成年年有项目,项目质量逐年提升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项目申报指导、审核把关、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方面,不断强化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申报,加快推进项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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