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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之声 | 绍兴市上虞区创新节余排污权租赁管理模式助企降本减负激发生产活力

来源: 浙江生态环境时间:2024-06-15 16:07

当前,民间排污权市场实际运行中存在悖论,一头是越来越多的企业技改减排后大量排污权指标“闲置”,一头是部分企业无法配齐排污指标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交易单价屡创新高。围绕上述痛点堵点,绍兴市上虞区以“闲置”排污权再利用为切入口,依托减污降碳应用平台,创新建立节余排污权核算租赁体系和“周转池”管理模式,以政府引导、市场分配、政策激励的方式拓宽排污指标获取途径,有效帮助企业降本减负。目前已入池节余排污权313吨,为9家企业解决排污权缺口89吨,多释放产能2亿元。




创设平台、打通路径
激活闲置排污权价值



一是拓宽资源入市渠道。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深入论证,创造性提出“节余排污权”概念,即把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载的排污权量与实际排放量的差值认定为节余排污权指标,区别于传统的富余排污权认定模式,将企业因临时性停产、降低生产负荷等减少使用的排污权一并纳入认定范围,充分唤醒“沉睡”指标,释放市场活力。目前全区可供租赁节余排污权指标达1298吨,较办法出台前增长9.2倍。


二是搭建高效交易平台。建设排污权周转池,在传统企业间“点对点”协议租赁模式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政府—企业”的租赁形式,有租赁需求的企业无需自行寻找出租方,只需发起申请,5个工作日内即可进入交易大厅进行网上竞价,实现信息公开、公平竞争、随用随租,消除租赁双方信息不对称、出租方坐地起价等问题。


三是确保市场透明稳定。建立节余排污权核定机制,每年年初完成核定并向社会公示结果。建立隐性需求项目研判机制,定期筛选出排污指标尚未落实、即将投产但排污指标不足的项目,纳入隐性需求项目库。截至目前,已走访企业61家,精准摸底排污权缺口化学需氧量114余吨、氨氮24吨。建立指标回收机制,企业可随时申请退池,同时规定周转池剩余指标不足入池总量20%时立即触发熔断机制,确保整个租赁体系运行稳定。




制度配套、数字赋能
激活租赁交易活力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打消企业疑虑。组织240余家企业召开减污降碳论坛解读节余排污权租赁政策和实操办法,建立全区排污许可企业微信联系群,安排专项联络员为企业提供全天候一对一指导,针对性化解企业不敢入、不会入、怕麻烦等顾虑,目前已成功吸纳34家企业入池,占节余排污权核定企业总数的34.7%。


二是强化政策激励,引导企业入池。指标入池后政府即按4000元/吨·年的标准支付收益,可完全平衡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帮助入池企业实现零成本持有节余排污权。有租赁需求的企业享受4000元/吨·年的起拍价格,最终成交价远低于市面上10000元/吨·年的价格,超额收入将用于支付指标入池收益,缺口部分由财政补足。


三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应用平台联入浙江政务服务网,企业通过法人账号可直接线上办理申报入池、排污权租赁、收益支付申请等相关事项。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审核当天即可完成并同步短信通知推送,企业实时可查看当前事项办理进度、申报进度等信息,实现企业办事化繁为简,经传统方式需1—2个月才能完成的交易,通过新模式可在1周内完成。



创新模式、跟进监管
发挥市场调控成效



一是竞争交易优配置开发节余排污权竞价功能,科学设置租赁申请、场次分配等流程开展竞价活动,以市场手段促进节余排污权优化配置。对于环境信用评价考核为A级的企业或区级以上重点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专场竞价等方式予以优先保障;对环境信用评价考核为D级以下或上年度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取消租赁资格,截至目前已驳回租赁申请3次。


二是设置系数促减排。设置节余排污权租赁费用征收系数,其中重污染行业为1.5、轻污染行业为1.2,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污染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已有26家企业采用微通道反应、高效节能改造、余热回收等做法,推动污染物减排9.7%,用能成本下降18%,平均利润增加15%。


三是强化监管守底线。严格把关企业租赁申请审核,租赁后废水总量不得超过企业废水处理能力。完成节余排污权竞价平台与废水监管系统数据互联,企业入池、完成租赁后排污权指标变动情况立即同步至监管系统进行总量控制。定期对租赁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检,实现污染源“实时监管、及时预警、总量控制、达标排放”全程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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