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推动浙江数字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率先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政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8月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浙江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先行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高瞻远瞩地作出了建设“数字浙江”的战略部署,强调要把建设“数字浙江”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基础性工作、主导性政策研究好、落实好。
多年来
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接续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改革,运用数字技术对政府治理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
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
基本搭建了数字政府的“四梁八柱”,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提升,数字治理成效不断显现,形成了数字政府建设的先发优势。
《实施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
总体要求
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创新施政理念、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推动公平服务普惠便利化、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政府治理精准高效化、政府决策科学智能化。
浙江数字政府建设的两个阶段目标:
★ 到2025年底
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实现“两个先行”。
★ 到2035年
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
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