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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浙江省内河码头污染防治基础

来源:中国水运杂志时间:2023-09-27 17:09



        2021 年 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浙江省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省份,是内河航运大省,也是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内河码头位于内陆区域,与陆地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更加接近,其生产运营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更加显著。随着内河水运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民众对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内河码头绿色发展的需求日益增强与较低的污染防治水平已经成为较为显著的矛盾。内河码头污染防治涉及水、气、声、渣等多方面内容,为了增强内河码头污染防治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开展了浙江省内河码头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研究并开展了示范应用。本文针对浙江省内河码头污染防治示范应用情况进行介绍,并开展示范应用的成本分析和效果分析。




浙江省内河码头污染防治基础


浙江省内河码头特点

        生产用泊位规模普遍较小。浙江省内河泊位规模普遍较小。1000 吨级以上泊位仅有 22 个,占比为 1%。500 吨级及以下泊位数量占比为 68.4%,单个泊位平均吞吐量仅是沿海港口的 1/10,是长江干线港口的 1/7。

       干散货装卸量大且专业化程度较低。浙江省内河码头干散货吞吐量占比达 69.9%,且作业干散货码头中,非专业化通用散货泊位占比达 84.2%,专业化煤炭、散粮、散装水泥泊位占比仅为 15.8%。

        环境敏感性高且污染防治基础较为薄弱。浙江省内河水网密集,水运历来发达,码头建成时间较早,随着城市发展港区更加贴近住宅区和工业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极易受到码头生产污染影响。并且,各码头规模大小不一、装卸货种杂乱、业主成分复杂,致使港区社情相对复杂,环境多样,部分码头的污染防治基础条件较差。

       环保措施落实难度较大。部分技术缺少强制性要求,如由于缺少港作机械排放的明确要求,码头采取“油改电”、报废更新等措施的力度小,老旧港作机械更新淘汰难度大。此外,部分码头存在层层转租的情况,码头经营人为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有意减少环保投入。


污染防治工作基础

     近年来,浙江省深入推进内河码头绿色转型升级,内河码头环保基础设施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此外,通过数字浙江建设,浙江省内河码头的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和监管水平在全国领先。

        深入推进内河码头整治与转型升级。2020 年底,杭州、嘉兴、湖州等地已基本完成非法码头清理取缔且码头环保手续和自身环保设施整改全面完成。已建内河码头自身环保设施改造全部完成,新建码头严格依照规范要求配置环保设施,未取得环保手续企业已全部整治完毕。

      深入实施内河码头作业扬尘治理。煤炭、矿建材料等易扬尘码头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码头场地硬化、防尘网防护、喷淋设施完善、场地道路清扫与洒水、皮带机加盖、散货堆场苫盖、进出港区车辆的冲洗等。经过专项整治,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内河码头实现了露天堆场防风网、喷淋设施、场内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 4 个 100% 到位,绍兴市易扬尘码头场地抑尘或喷淋设施覆盖率达 100%。

        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港作机械和岸电设施使用。通过“油改气”、“油改电”、报废更新等措施加快淘汰老旧高排放港作机械。杭州、嘉兴等地内河码头新增大型港机设备以电力等清洁能源为主。持续推进岸电设施建设,浙江省内河码头共计建成岸电设施 1101 套。

      实现港口污染物接收设施 “全覆盖”。浙江省内河码头共建成含油污水储存池 844 个、收集站(垃圾桶)3148 个、生活污水储存池 696 个,建成接收船 23 艘,对船舶污染物实行流动接收,接收能力基本满足到港船舶污染物的需求。

      积极推动港口及船舶污染监控系统应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于 2020 年实现内河码头全覆盖,重要航区基本实现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联单电子化,船舶水污染物的存量、交付转运以及码头污染物存储量、接收单位服务质量等实现了实时可视化动态监管,污染物处置“全闭环”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节能水处理设备 / 码头小型化污水处理 / 船舶污水接收 / 污水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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